姓名:刘珊珊
手机:13868409035
邮箱:lsslawyer@126.com
证号:13303201311512108
律所: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
地址: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八楼、九楼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
来源:温州债务纠纷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wzzqzwls.com/ 时间:2016-10-17 17:10:15
标题:债务问题
内容:本人于2011年初在外地长期出差工作,将山地自行车一辆(价值1500元)借于甲某使用,本人2013年4月回西安发现甲某将自行车丢失,尝试联系甲某,其一直推脱不肯现身赔付。
德阳律师解答:固定证据起诉讨债
同样的债权债务类法律问题,比较典型相关的还有以下几种:
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
债权债务问题
目前关于婚姻类的问题涉及到的法律知识,行政法规小编总结如下:
合同债权
夫妻共同债务
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做相关解释
1、合同债权
德阳律师:1、请求履行的权利。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,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。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。
2、接受履行的义务。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接合同债权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。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,所以,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3、请求保护债权。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,请求国家机关保护,强制债务人履行,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,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。
4、处分权能。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。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、债务抵消。